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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智达(688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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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智达20250511
2025-05-12 09:48
纪要涉及的公司 精智达、长鑫存储、长城武汉子公司、晋华、长兴材料、英伟达、京东方、华丰股份、泰瑞达、爱德曼、明之达、金石亚药 纪要提到的核心观点和论据 1. **业务发展前景** - 半导体业务 2025 - 2027 年收入翻倍增长,毛利率提至 40%以上,因与长鑫存储深度绑定,老化修复设备份额超 50%,2025 年新签订单增 100%,贡献 20 亿收入增量[2][4] - 显示检测领域居国内 AMOLED 检测前三,加速海外替代,Mini/Micro LED 成第二增长曲线,2025 - 2026 年订单增 15% - 20%,营收分别达 10 亿、18 亿和 26 亿,对应净利润 2 亿、3.5 - 3.6 亿及超 5 亿[2][4][5] 2. **发展历程与行业地位** - 2011 - 2014 年交付首台触摸屏多功能测试设备获高新认证;2015 - 2018 年布局 OLED 设备研发收入破亿;2019 年至今 OLED 检测设备突破,与韩企合资,和长鑫等合作,在半导体和显示检测行业领先[6] 3. **经营情况** - 2019 - 2025 年 Q1 营收同比增 20% - 50%,2021 年超 60%,2024 年 24%;2024 年净利润 8000 万,较 23 年 1.1 - 1.2 亿下降,因加大研发投入[7] 4. **盈利表现** - 2019 - 2025 年净利润 15% - 17%,毛利率 35% - 40%略高于行业平均,老化设备占比提升改善毛利率,但 2024 年下游需求波动和研发投入拉低净利率,与部分公司比毛利率稍低因业务和生产模式差异[8] 5. **核心业务与营收影响** - 核心业务为老化设备、CBIZ 测试机和碳针卡,老化设备和碳针卡营收占比高,毛利低于软件驱动测试机,生产依赖外协厂致成本略高,CPFT 测试设备量产有望提高毛利率[9] 6. **产品覆盖与优势** - 产品涵盖显示检测、半导体存储检测及信号生成检测,终端覆盖多核心环节,模块化与平台化设计提供多场景方案,满足定制需求[10] 7. **产品平台生态** - 构建平台生态在老化设备、CPFT 测试机突破,针对 HBM 服务器扩展功能,应用于多领域,可快速响应需求,提供定制化方案提高国产化率[12] 8. **存储产品与客户进展** - 存储领域全环节覆盖 CP 和 FT,国内厂商如长鑫、长城武汉子公司、晋华扩产,未来一两年受益[13] 9. **市场需求情况** - 2025 - 2026 年测试和老化设备市场快速增长,每 10 万片 DMS 设备投资 50 亿,FT、CP 测试机和老化设备占比 36%、34%、30%,HBM 测试中老化设备需求显著提升[2][14] 10. **明之达测试机进展** - CP 测试机 2024 年上半年验证,下半年量产送样,2025 年有望招标;第二代 HBM 市场 CSP 测试机 2025 年上半年完成通信验证;FT 2025 年批量生产,已提前验证,预计获首批小订单[15] 11. **HBM 存储器要求** - 对设备提出高速率、复杂性功能要求,增加老化及配套设施技术要求[16] 12. **头部厂商扩产影响** - 长兴等头部厂商扩产推动未来一两年设备市场高速增长,提升订单弹性,如长鑫存储 DRAM 产能从 24 年 20 万片增至 25 年 30 万片[17] 13. **竞争优势** - 在资源引入、性能提升和碳化硅针兼容性与国际标杆一致,针对 HBM 优化,缩小技术差距,提供有竞争力价格,有望占较大市场份额[18] 14. **估值情况** - 国内头部厂商扩产,配套开发金额约 80 亿,精智达整体估值超 100 亿,当前市值 70 亿,向上空间大,2025 年利润预期 2 亿,30 倍 PE 对应 60 亿市值,具性价比[19][24] 15. **显示检测领域估值** - 2024 - 2025 年收入约 5 亿,2026 - 2027 年增至 6 亿左右,毛利率 35%,2025 - 2026 年利润约 7500 万和 1.2 亿,26 年 20 倍估值对应 24 亿市值[22][23] 16. **英伟达业务预期** - 2024 年半导体业务订单 5 亿,2025 年收入 5 亿,2025 - 2026 年订单 12 亿和 20 亿,对应 2026 - 2027 年收入,毛利率 40% - 45%[21] 其他重要但是可能被忽略的内容 1. 长城设备投放节奏与长鑫一致,验证金额 15 亿,老化修复设备占比高,精智达初期资本开支 10 亿,三种设备配置均衡[20] 2. 京东方股价表现强劲,维持 60 亿以上,70 亿左右市值有关注价值,建议关注未来潜力[25]
精智达: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09 21:14
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5-040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 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 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废止 <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 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亦 作出相应修订。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 ...
精智达: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09 21:14
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5-039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 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 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 ...
精智达: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09 21:14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广东·深圳 二〇二五年五月 目 录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576369572U。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50.2939 万股,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henzhen SEICHI Technologies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 ...
精智达: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09 21:14
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5-038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精智达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 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 会同意提名张滨先生、曹保桂先生、崔小兵先生、谢思遥先生、GAO FENG 先 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胡亮明先生、邓仰东先生、陈美 汐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胡亮明先生、邓仰东先 生、陈美汐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胡亮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
精智达: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09 21:14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深圳 二〇二五年五月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适用本制度 规定。公司与并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不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三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 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 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 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 ...
精智达: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5-09 21:14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票交易 价格或者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 项"),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大遗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 并说明理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不得提前向 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他主体发生本办法规定的重大事项,视 同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适用本办法。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本规则规定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适用本办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当以客观事实或者具有事 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实际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 第六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当客观,不得夸大其辞, 不得有误导性陈述。披露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预测性信息的,应当合理、谨 ...
精智达: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5-09 21:14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总则 -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交所科创板相关规则,建立存储、使用、变更等全流程制度[1] - 募集资金定义涵盖向不特定/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所募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2] - 资金使用需公开透明,董事会需制定详细计划并披露使用情况,非经股东会决议不得变更用途[4][5][6] 募集资金存储 - 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二次以上融资需分设专户,禁止存放非募集资金[9] - 资金到账1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明确资金存放、对账单提供及查询权限等条款[10] 募集资金使用 - 使用需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按承诺计划执行,若计划受阻需及时公告[11] - 禁止用于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证券投资、关联方占用等行为[12] - 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需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条件,单次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12个月[14][16] - 超募资金使用:每12个月累计不超过超募总额30%,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17][18] 募投项目变更 - 变更情形包括取消原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方式等,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20] - 新项目需聚焦主营业务,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披露变更原因、投资计划及中介机构意见[21][22] 监督与披露 - 董事会需每半年核查募投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公告,年度审计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26][27] - 保荐机构需每半年现场调查,年度核查报告需包含资金存放、项目进度及合规性结论[27] 其他规定 - 违规使用资金将追究责任人责任[28] - 办法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负责修订,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新规为准[30][32]
精智达: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09 21:14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深圳 二〇二五年五月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 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对外担保同时构成关联交易的,还应执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 ...
精智达: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09 21:14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股票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