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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智达: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688627精智达(688627)2024-05-10 19:16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议案[2] - 拟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12]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变更需股东大会审议[10] - 修订后的部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1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职资格修订,特定情形不能担任[3] - 董事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生效,特殊情况除外[3]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3] - 董事任职出现特定情形,应立即停止履职或公司30日内解除职务[4]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30日内提请解除职务[4] - 独立董事由股东大会从特定候选人中选举产生或更换[4] - 董事会设立各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4] 交易披露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披露报备[5]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披露报备[5] - 日常经营交易预计产生利润总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披露报备[5] 会议召开 - 特定主体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5] - 监事会会议通知应含特定内容[6] 报告披露 - 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并披露年度和中期报告[7] 利润分配 - 公司拟送股或转增股本,依据报告应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7]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派发[7] - 公司特定情况可不予利润分配[7] -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相应比例成员同意[8]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9] 其他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股票买卖收益归公司,特定情形除外[2]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3个月,法定代表人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