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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光:董事会议事规则
688663新风光(688663)2024-08-22 17:0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4] - 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4] 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9]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11][12] 会议举行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董事委托遵循四项原则且一人不超两人[18][21]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提前三日发,临时会议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6] 提案表决 - 提案通过须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担保事项另有要求[25][26] - 董事回避有规定,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9]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应暂缓表决[30]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记录含多项内容,相关人员签名[33][34] - 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35][36] 决议公告 - 由秘书按规定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37][38] 规则说明 - “以上”等含本数,“不足”等不含本数[40]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4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