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汇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规定,作为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所审议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 2023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4 年度关联交易预告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包括关键管理人员报酬)符合公司业务 发展和经营情况,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024 年 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客观,符合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 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4 年度关联交易预告的议案》并提 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