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特""上市公司"或"公司") 于2020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奥普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目 前持续督导期限已经届满。国信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持 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 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 保荐机构名称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