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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688778厦钨新能(688778)2023-12-19 16:52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的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 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四)与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 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 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