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轻松: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1月)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设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原为有限责任公司,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各股东作为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深圳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72302468X5。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年 6月 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410,000 股,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 | | 第三章 股份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