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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轻松: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688793倍轻松(688793)2023-11-16 19:42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倍轻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修订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 1 -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