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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股份: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688819天能股份(688819)2024-03-28 20:24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 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公司须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委员会的 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 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 过半数,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切实有效地 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 整的财务报告。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