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 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1.82 元/股(含)。 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的股 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 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故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天能股份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