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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2023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000027深圳能源(000027)2024-04-19 20:18

业绩相关 - 2022 - 2020年现金分红分别为66,603.46万元、83,254.32万元、123,692.14万元,分红比率分别为30.29%、39.11%、31.05%[10] - 2022年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1.40元,合计分红约6.66亿元,上市累计28年、连续22年现金分红,累计金额达111.18亿元,平均现金分红比率为31.48%[8] 用户数据 - 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直播观看人数累计达6.8万人次[6] 未来展望 - 未来按监管要求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加强信息披露[13] - 通过多样化渠道将保护投资者权益理念融入日常工作[13] - 促进与投资者建立长期稳定良好关系,展示经营质效[13] 信息披露与会议 - 报告期内披露信息公告120项,未出现更正情况[2] - 报告期内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4] 荣誉与评级 - 2023年入选“中国ESG上市公司先锋100”榜单,在“大湾区国企ESG发展指数榜单”排第2位,跻身“中国ESG上市公司大湾区先锋50”[3] - 自2008年以来,连续15年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评为“信息披露A级(优秀)单位”[3] 投资者沟通 - 报告期内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8批次,主动参加券商策略会2次[5] - 通过“互动易”等平台回复投资者咨询180次,回复率100%[5]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11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1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共29份[7] 承诺事项 - 2009年4月29日深能集团承诺若广深公司现有主厂房等建筑物因未取得房产证被罚款或责令拆除,损失由其全额承担,注销后由深圳市国资委和华能国际按股权比例承担[12] - 2012年相关方作出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均在履行中[12] - 公司继续遵守和履行承诺,披露履行情况,增进与投资者信任[13] - 公司保持与股东、关联方有效沟通,确保承诺严格履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