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关于财务公司开展低风险基金产品申购及赎回业务的公告
业务开展 - 公司拟开展低风险基金产品申购及赎回业务,投资R1、R2基金[3] 投资额度 - 任一时点投资总额不超20亿,资金可滚动使用[3][5][10] 时间期限 - 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12个月[5][6][10] 审议情况 - 2024年8月21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5][7] 投资方式 - 以基金公司账户直投为主、代销平台为辅[5] 资金来源 - 主要为财务公司自有和吸存资金,不使用募集或信贷资金[6] 风险控制 - 建立内控等措施控制投资风险[8] 投资意义 - 可降低资金成本等,满足流动性及收益需求[9] 核算准则 - 基金投资核算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