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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一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000028国药一致(000028)2024-07-05 18:2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 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 董事会认定的其他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八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 其他相关企业或同类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二) 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 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 审查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 度绩效考评;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