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07年2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 12月1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 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协调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等;公司人力资源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提供专业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