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07年2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 12月1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保障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有效地履 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战略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协调战略委员会 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等;公司战略投资中心为战略委员会提供专业支持, 负责公司战略规划初稿的拟定、战略规划实施情况的反馈和有关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