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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悦城:《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000031大悦城(000031)2023-12-20 18:54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07年2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 12月1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审计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 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等。公司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 告工作。公司财务部、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提供专业支持,负责有关资料的准备 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反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成员 不少于三人,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