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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纺织A:《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对比表
000045深纺织A(000045)2024-09-27 20:32

提名委员会组成与职责 - 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 - 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并提建议[3] - 职责包括提名任免董事、聘任解聘高管等[3] 提名委员会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通知时间从五天改为三天[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4]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4] 条例执行与修订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5] - 与法律或《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