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纺织A:《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薪酬考核委员会条例 - 2024年9月27日修订并实施工作条例[1] - 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相同,连选可连任[5] 职责与权限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8]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方案,薪酬计划须同意[8] 会议规则 - 会前三天通知,召集人主持[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讨论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回避[11] 施行时间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