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中国长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审议 - 2020年9月30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10][11] -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11]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同意激励计划草案[10] 激励数据调整 - 2021 - 2023年多次调整激励对象人数、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14][15][17][18][19][20] - 2021年12月15日授予489名激励对象2634.0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16] 行权与注销情况 - 2023年2月27日第二期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424名激励对象可行权2038.32万份[19] - 2024年2月2日第一个行权期到期,已行权1份,2038.3199万份将注销[21] - 2024年7月30日注销未达行权条件的首次授予第三个、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期权[22] 业绩考核情况 - 2021 - 2023年加权净资产收益率目标值5%,完成率低于80%不得行权[25] - 2023年度净资产现金回报率 - 0.27%,未达目标[25] - 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23.76%,未达目标[25] - 2023年度营收净利率 - 6.50%,未达目标[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