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 2023年 12月 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 中的作用,确保独立董事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促进提高公司 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 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 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 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是公司董事会的组成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