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 A 股股 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3 亿元,回购价格不高于 13.02 元/股,回购数量不低于 1,600 万股,不超过 2,30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0%-0.71%。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请参阅 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62 号)和《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63 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 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