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中国长城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贵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程珊律师及宋歌律师(下称 "本所律师")参加了贵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 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下称"《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Yitian Road 6001,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 R. China 电话(Tel.):(0755) 88265288 传真(Fax.):(0755)88265537 网址(Website):http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