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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A: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000069华侨城A(000069)2024-06-19 20:4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8]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六年,满六年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1]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7]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六十日内补选[12] - 独立董事辞职需60日内完成补选[14]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公司应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12]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应及时披露理由和依据[12] - 独立董事在审计、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中占比超1/2并担任召集人[16]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特定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18] 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19]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等工作[2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等工作[21] 资料保存与报告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3]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书面要求延期提议未被采纳应向深交所报告[23]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4] 公司协助与费用 - 公司应指定专门人员和部门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和信息[27] - 公司应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7]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8]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8] 制度实施与修改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亦同[30] - 本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提议拟订草案,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有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