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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王生物: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8月)
000078海王生物(000078)2024-08-30 18:59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投资与合同报告标准 - 1.2亿元以上投资项目合同文件和款项需报告[7] - 涉及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7]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8] 诉讼仲裁与业绩变动报告标准 - 单项涉案金额或连续十二个月累积计算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仲裁需报告[8] - 预计公司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8] 报告流程与责任 - 各部门联络人收集资料经第一责任人审阅签字后送达董事局办公室,第一责任人当天完成审阅签字[16] - 报告人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董事局办公室信息并送交文件资料[16] - 董事局秘书及其授权人可随时了解应报告信息详细情况,报告人应如实说明[17] - 联络人和第一责任人对履行报告信息义务承担连带责任[18] - 接触应报告信息人员在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18] - 报告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承担赔偿责任[18]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超过”均含本数[21] - 本制度“第一时间”指报告人获知信息当天(不超过当日24时)[2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局通过之日起实施[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