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王生物:现金分红管理制度(2024年9月)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4] 现金分红 - 当年盈利且无重大投资或支出计划,现金分配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7]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7]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8] - 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净利润[10] 政策调整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 分红方式 - 以现金分红为主,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大时可采用股票股利[12] 未分红说明 - 年度盈利未提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说明原因、资金用途和计划[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