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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直: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000099中信海直(000099)2024-07-26 19:44

董事会会议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7月25日通讯表决召开,15名董事全部出席[2] - 提名余小元、杨杰、方健宁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将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3][5] - 提名孙建红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6][7] - 聘任李刚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7] 公司章程修改 - 修改公司章程议案全票通过,修改后章程共13章214条[8] - 公司按原章程收购股份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5%,按新章程特定情形收购合计不超10%[9] - 5%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9] - 单独或联合持有5%股份投资者变动股份公司应依规公告[9] - 权益股份连续12个月超30%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12个月内增持不超2%,增持达1%和2%需通知公司并公告[10] - 特定期间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增持股份,拟超2%按规定处理[10] 股东大会审议 - 一年内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15] - 重大交易事项满足营收、资产净额、成交金额、利润等条件需股东大会审议[15]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16] - 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担保需审议[1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16] 股东大会召开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不足10人、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等情况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7]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6]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备案,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17] 提案与通知 - 董事会、监事会及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公告[18] - 股东大会通知含时间、地点、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等内容[19] 决议事项 -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等,一年内购买等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20]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需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股东投票情况[19] 提名权限 - 董事会、监事会及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21][22] - 董事会、监事会及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21][23] 董事会组成与权限 - 董事会由9至1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5]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若干人[25]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至少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26] - 董事会对一定金额内交易、关联交易有决策权限,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签署同意[26][27][28] 报告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30]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