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文对照表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文对照表 鉴于原《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及 《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已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废除失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的 相关规定和《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潍柴动力股 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对《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本次修 订将不会对公司类别股东的现有权利或有关类别股东会议的现有安 排造成任何变动,亦不会对公司 A 股及 H 股股东的利益产生重大影 响,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序 | 修订前 | | | | | 修订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号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