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百货:2024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4 第 01535 号 致: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等法律、 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合肥百货大楼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吕光律师、张宇驰律师(下称"本 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 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文件,随公司其他文 件一并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其他相关法律 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根据 2024 年 6 月 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