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商集团:武商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 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辖下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分之 一,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其召集人由独立董 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会人数。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处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工作的联络、有关资 料的收集准备、会议的通知和会议组织等日常事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