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商集团:武商集团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强化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和规 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辖下的专门委员会,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项目等进行研究审议并提出 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二分之一。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会人数。 第七条 公司须为战略决策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战略决 策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研究制定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