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凤凰: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2023年8月18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决策中心的作用, 确保董事 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的权利、责任依据公 司章程第五章规定进行行使和履行。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范围 内行使职权。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行事,不得越权形 成决议。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主持及议案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包括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应至少 召开两次。 第六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