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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版)
000523红棉股份(000523)2024-08-26 18:17

制度相关 -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于2024年8月26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1] - 2024年8月27日发布本制度,2022年4月29日发布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废止[24]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管理机构与责任人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为内部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2] 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 董事会秘书处是唯一信息披露机构,不得泄露内幕信息[3] - 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相关信息[13] 备案与报送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3个交易日内交董事会秘书备案[17] - 内幕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相关材料[17][19] 违规处罚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按情节轻重处罚[21] 档案填报要求 - 内幕信息事项一事一记,每份档案仅涉及一个事项[27] - 填报获取方式、信息内容、所处阶段等[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