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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版)
000523红棉股份(000523)2024-08-26 18:17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 作。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秘书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 及新闻媒体、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