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控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 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 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战略目标的实现。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 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 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