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金资本: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致: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珠海华金资本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资本"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肖子琳律师 和余家燕律师出席华金资本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而出具。 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2099号安广世纪大厦19楼 电话:0756-3263939 传真:0756-3293638 邮编:519000 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