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汽车:江铃汽车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 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时有效的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受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指 派邓颖、刘阳骄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 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告,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 述和说明。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等有关法律 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交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