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体育:《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独董任期 - 独立董事专门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任不超6年[4] 审议规则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独董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6] - 独董行使特别职权需经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6] 费用承担 - 公司承担独董专门会议聘请中介机构及行使职权产生的费用[7] 会议召开 - 独董专门会议过半数及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9] - 会议应于召开三日前发通知并提供材料,紧急情况不受限[9] 表决与记录 - 独董专门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决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1]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通讯决议用记名投票[20]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23]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