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体育:《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修订)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年6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其中至少应有1名独立董事为会 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 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 告。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