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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0560我爱我家(000560)2024-05-20 20:24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7] - 股东大会现场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至15:00[8]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17名,代表股份644,757,0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3724%[10]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541,030,5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9688%[10] - 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名,代表股份103,726,4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036%[11] - 中小投资者共15名,代表股份103,728,3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037%[11] 议案表决结果 -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2%,弃权股数占0.0458%[13][16][17][18]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19] - 《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515%,反对股数占1.7485%[22] -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80%,反对股数占0.7520%[23] - 购买董监高责任险议案同意303991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0373%,反对0股,弃权29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0.9627%,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股份共计614062395股[24] -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对购买董监高责任险议案同意303991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99.0373%,反对0股,弃权29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9627%[24] 其他事项 -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为非表决事项[25] -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