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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高科: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000636风华高科(000636)2024-08-26 18:51

薪酬构成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五部分构成[6] - 基本年薪依据广州市上年度平均工资3倍确定[6] - 绩效年薪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之和的60%[8] - 任期激励收入不超任期内年度薪酬总水平的10%[12] - 增量奖励按归母净利润增长率分档计提[16] - 专项奖励总额不超100万元[19] 薪酬计算 - 绩效年薪=绩效年薪基数×年度综合考评系数×绩效调节系数[8][9] - 任期激励=(任期内基本年薪+任期内绩效年薪)×10%×任期激励分配系数[13] 薪酬限制 - 盈利时增量奖励总额最高不超2000万元[16] - 个人分配金额不超参与分配人员增量奖励平均数的1.5倍[17] 薪酬发放 - 绩效年薪按序时进度完成目标可按月预发[21] - 任期激励在任期考核结束后2年内按6:4比例逐年兑现[21] - 增量奖励按3:3:4比例分3年支付[21] 其他规定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制度实施[4] - 经营业绩考核得分划分优秀、称职等等级[19] - 副总裁等副职负责人分配系数有差值规定[22] - 董事等病假期间基本年薪按80%核发[22] - 本制度自2024年起施行,原制度废止[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