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 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中钨高新")拟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柿竹园")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作为上市公 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规定,就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 交易中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核 查如下: 一、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核查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行为的核查 为控制本项目法律风险,加强对本次交易法律事项开展的独立尽职调查工作, 中信证券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嘉源律所")担任本次交易中 独立财务顾问的券商律师。嘉源律所持有编号为 31110000E000184804 的《律师 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本次选聘服务内容为法律核查复核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