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东方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000682东方电子(000682)2024-04-18 20:38

东方电子 ZQ-3-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委员应当为 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 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 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