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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龙股份:关于本次交易中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000712锦龙股份(000712)2024-09-23 20:58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中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 人的说明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本次交易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 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特此说明。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 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东莞证券")20%股份(下称"本次交易")。 3.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 计机构。 4.聘请深圳君瑞资产评估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 评估机构。 上述证券服务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 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 的规定。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 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 22 号)的规定,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况 如下: 1.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