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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龙股份: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000712锦龙股份(000712)2024-09-23 20:56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 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东莞证券"或"标的资产")20%股份(下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下称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进行审慎判断,并做出说明如下: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 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东莞证券 20%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仍为证券公司业务,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24 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类或淘汰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环境污染问题,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 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的挂牌底价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结果为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