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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商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1月)
000715中兴商业(000715)2024-01-30 19:18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 年 1 月 30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制定生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兴—沈阳 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