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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商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000715中兴商业(000715)2024-04-23 20:34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应有1/3以上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0] - 8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2]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要求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13] - 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3天(不含会议当日)[11][13] 会议变更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会议日期顺延或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4]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变更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做好记录[15] 延期规定 - 二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完整或论证不充分,可联名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5]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董事不能出席会议,应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15] 决议通过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19] - 公司担保事项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0]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1] 提案审议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1]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25] 委托规定 - 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等[17] 会议方式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17] 表决方式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每名董事一票表决权[19] - 董事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视为弃权[19] 签字确认 - 与会董事应代表本人和委托人对会议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