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传媒:中原传媒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 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