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泰A:《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2月修订)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制度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章以及《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担保以及运 用资产进行抵押、质押为本公司借款、签订合同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担保为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 司控股子公司须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前,及时通知公司履行相应 的审批程序,并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 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反 担保。 第九条 总裁或副总裁在收到对外担保分析报告及其相关材料后,应召开总 裁办公会议对对外担保事项作出决议并附书面理由,将办公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