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泰A:《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2月修订)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鲁泰纺织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3)由本制度第二条第三款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 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本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 的其他与本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1)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