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药业: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行为, 加强内部控制,保证会计信息质量,防范财务风险,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 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 制度 。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本制度所称"下属公司"是指公司直 接或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财务机构设置及财务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具体负责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财务管理。公司及 下属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统一委派。 第四条 公司及下属公司财务人员原则上由公司统一招聘,特殊情况自行招聘 的,须报公司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录用。 第五条 下属公司应保持编制报表人员的相对稳定,如需更换,应请示公司财 务部。 第六条 在职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由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统一 安排。所有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完成年度继续教育。 第七条 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应当将本人所经管的财务工作全部移 交给接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