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5月修订)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提名为候选人[9] - 连续任职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0] 独立董事提名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请求股东委托提名[11]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2家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任职[4]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4]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4] - 辞职或被解除致人数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5][16] - 行使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特定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6] - 发表意见应明确,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21][23] - 应关注决议执行情况,发现违规及时报告[23] 其他规定 - 任免独立董事应向相关机构备案[17]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7]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32]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2] 制度施行 - 本制度2024年5月20日股东大会通过后施行[38] - 2022年相关制度同时废止[38]